尸体托运
1. 中国的航空公司可不可以运送遗体
可以。
按照《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关于遗体运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1998〕1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
承运人必须持有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明》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才能办理国际运尸业务。
(1)尸体托运扩展阅读
跨国运送遗体,手续非常复杂,涉及航空、检验检疫、边防、海关等多个部门,办理申报“出境防腐证明”、“出境许可证”、“出境入殓证明”、“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及有关申报材料10多个,只有手续齐全,才能将遗体运送回国。
如果是要运输遗体回国,流程如下:
1、和外国当地火葬场协议,搬送日程和费用等问题,跟航空公司协议搬送日期等(一般火葬场可以代办)
2、由当地火葬场对遗体进行防腐处理,并办理遗体防腐证明
3、在中国大使馆办理遗体出境许可、遗体证明、办理死亡者护照注销
4、遗体搬送(搬送时需要 死亡证明书,遗体防腐证明书,遗体出镜许可证,死亡者的护照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间运输遗体之所以贵,主要是遗体的运输一般需要包机方式运输。
2. 尸体可以运输吗
尸体运可以运输,需要办理运尸手续。
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
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2)尸体托运扩展阅读: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1、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
2、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分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3、《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是为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殡葬管理对尸体运输作的规定。由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联合于1993年3月30日发布并实施。
3. 骨灰可以航空托运或火车托运吗
骨灰不是禁止携带物品,可以航空托运或火车托运。
一、以四川航空为例,骨灰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要求:
1、收运条件:
旅客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2、包装要求:
骨灰应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
(1)单独托运:将骨灰盒放在木箱或纸箱中,中间的空隙处应有柔软的填充物,进行保护。
(2)放在行李箱中托运:骨灰盒与行李箱之间可用衣物或其他柔软的物体进行填充保护。
二、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包括:
1、请勿携带手枪、步枪等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2、请勿携带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炸物品类。
3、请勿携带菜刀、餐刀等器具。
4、请勿携带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易爆物品。
5、请勿携带氢氧化钾、蓄电池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包括《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6、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7、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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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4. 病人在外地去世了遗体可以飞机托运吗
原则上不予托运。我国的民政规定是在去世地火化
5. 人死在外地,火化后用什么方法运回老家
飞机,火车都可以。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客运手册》手续:
1.携带死者的死亡专证明和当属地派出所出具的安全携带证明。
2. 骨灰盒应该由一种可以通过少量x射线的材料制成。3.请购买机票后与航空公司联系,并提前做好报告。
4.请妥善包装,不要打扰你旁边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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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民航有关规定,骨灰瓮可直接带入飞机,无需进行检查,但死者家属应携带相关死亡证明,在机场安检时出示,经骨灰盒x光检查后。
如果x光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异物,安全官员就不会打开盒子,然后可以直接把骨灰盒带上飞机,在不给其他乘客带来不适的情况下,骨灰会作为托运行李带入机舱,因此航空公司通常规定,骨灰应该作为托运行李。
6. 物流公司可以托运尸体吗
为防止传染,以及民政部要求,尸体必须就地火化,骨灰可以托运,或在火车客车携带。
7. 飞机可以空运遗体么
可以。
按照《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尸体托运扩展阅读:
1、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2、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8. 遗体可以运上飞机吗
可以。
按照《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尸体托运扩展阅读:
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
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分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9. 遗体异地运输具体怎么操作
用殡仪馆的专用车运回来。
最好是用自己家乡的殡仪馆的专用车。这样虽然需要一点时间等着车子的到来,但是回去就合理了。因为,不管你用哪里的车,路程都是一个来回,而且外地的车子,在这个节骨眼上,会要价很高的,有的时候,他们会把价格抬到正常价格的两倍不止。这就无形中,又给自己增加了很大的一笔开销。本地的车一般不会漫天要价,大部分都在合理的价格区间。
10. 外地死亡,当地火化后,骨灰运回有何规定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
一、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二、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四、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五、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分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厅(局)、外事办公室及铁路、海关、民航部门和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0)尸体托运扩展阅读:
违法案例:男子将小客车改装成救护车运送尸体被罚4700元
2014年12月17日,民警查处一辆山寨版救护车,由小型普通客车改装而成。该车外型和救护车十分相似,不仔细辨别还真难看清楚。
2014年12月17日17时30分左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到青云路向阳路路口,发现了一辆鲁J3***救护车,该车车况较差,透过窗户看去车内没人。民警说,该车辆曾接到市民举报,有交通违法现象。
当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看到该车内救护设施极为简陋,除了担架等物品,连基本抢救设备也没有。经核实,该车是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身外表喷涂上了救护车标识,并且安装了警灯以及警报器,车内部分座椅被拆除。从外观上看,这辆“救护车”与其他正规救护车非常相似。
经审讯,司机对其改装成救护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说,将小型客车改装成救护车的样子,经常用来运送尸体和病人。
据民警介绍,该车违法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同时非法安装标志灯具、非法安装警报器,安全设施不全。依法给予司机罚款4700元等处罚。
目前该山寨“救护车”已被强制收缴其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并责令把内部座椅恢复原状